2011/05/10

Gender Education:Part 2

Yahoo最近(2011/05/07~2011/05/09)剛完成一項「印象式」的網路民調:你贊成國小五年級開始教導同志議題嗎?
    網路背景資料如下:「教育部日前宣布,將「同志議題」納入民國100年小學性別教育中,從小五開始進行教學,引發社會各界議論。有人認為早日認識同志議題是好事,贊成這項教育政策。不過也有人不贊成,認為國小生對於這類議題認知還不明,並且老師也還未準備充分,不應太早教學。」
總投票數:9529票
1.贊成 46.6% (4444票)
2.不贊成 49% (4670票)
3.不知道 1.6% (152票)
4.沒意見 2.8% (263票)

差距不大,約五五波。但我一向不喜歡這種是非題,沒有太多理性討論空間,只是質問你的刻板印象。

細看反方勢力

Sharon提到反方來自「輔大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我也去他們的網站一探究竟,在他們的工作概況網頁,從2006年起出現下列針對同志的不友善行動:

2006
  • 集各主要基督教教會代表,及天主教會總主教於台北市議會舉行記者會,公開呼籲台北市政府「不要以公帑支持同性戀運動」,得到市政府明年度不再編列預算的承諾。
  • 兩度出面阻止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法」之立法案,使得該法兩度被否決於程序之外。
2007年
  • 成立由天主教及基督教各教派聯合組成的「台灣維護家聯盟」,旨在推動台灣地區有關維護家庭尊嚴,及保護生命的使命。
  • 架設網站進行「合法夫妻是指一男一女」及「反對性傾向納入法律條文」兩項全民連署活動。
  • 發動全面連署活動,堅決反對將「性傾向」加入就業服務法中。
  • 立法院相繼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業服務法」,納入「性傾向」一辭,本中心隨即集結全國宗教界代表,前往拜訪國民黨立院黨團負責人,討論如何加入附加條款,以保障宗教界之信仰自由,以及道德判斷之權利。
為拒絕和歧視找合理化的藉口

為什麼他們「反對性傾向納入法律條文」如此趕盡殺絕,可從「真愛聯盟」召集人齊明以下這段訪問內容來理解:
    我們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是人類社會得以延綿發展、代代相傳的基礎。」美國已在十幾年前就立法加入「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並阻止所有鑲嵌「性傾向」概念的法律。包括領養子女、人工生殖、教育法,都不能把「性傾向」的概念鑲嵌在裡面。因為如果這些領域被「性傾向」所滲透,被法律保障,整個社會的界線都會瓦解;所有的教會、福音機構、公家機關、社會機構都不能拒絕「異常性傾向者」。
    英國、加拿大雖然已將「性傾向」立法保障,但也同時保障宗教團體可依據宗教立場,在社會上發表對於「性傾向」的批評。反觀台灣在保障反對「性傾向」的言論上仍然欠缺。若不努力爭取,否則有一天連牧師都不能在教會裡依據聖經的教導,批評同性戀行為了
這個邏輯真得很奇怪,他們可以要求立法特別保障宗教團體批評「性傾向」的自由,而不是「反對性傾向納入法律條文」放任社會所有人都可以歧視不同的性傾向。

他們對於「性傾向」一詞極度恐慌:
    ...我們還有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防止「性傾向」的觀念被推廣。「性傾向」是近幾年的新名詞,意思是個人對某個對象產生性慾或愛情的傾向,其中的傾向可以包括四十幾種,包括同性戀、戀物癖、戀童癖等都是。如果「性傾向」的觀念被推廣保護,而教會、福音機構和學校,不能用一些方法來規範異常性傾向(甚至不能用異常),當不願雇用他們時,就會違法。
他們似乎把「性傾向」和「性犯罪」混為一談。愛慾對象可容許不同,重點是雙方在意識清楚、平等合理的基礎上彼此接納。如果是違反正常意願,就歸責到妨害性自主罪,而不是把中性字眼的「性傾向」關到中世紀的歷史古墓裡。我最不能接受他們老是把戀童癖和同志社群扯在一起,拜託,戀童癖很多是異性戀,而且是發生在一男一女結合的家庭裡。

正方應援團

不過,大家可以稍感安慰,社會不是只有反方有組織,正方也有動員,由「好性會」支持「敦促教育部推行中小學多元性別教育加油站」,我請大家特別閱讀他們新聞稿的「支持/反對中小學實施多元性別教育比較表」,可以了解整個事件的發展。

看了這麼多反方言論是不是令人義憤填膺,現在你也可以加入正方的連署活動,讓社會明白台灣不是真的只有單一價值。請至連署網頁

最後來一段應景的視頻,從Dorothy Surenders看到Grey's Anatomy婚禮那一集,你可以聽到前面有段關於聖經的辯證。歷史曾出現無數次戰爭,出於聖經不同的解釋的方式和版本。我們真的不需要再過那種日子。

8 意見:

sharon 提到...

妳好棒!!!

我的伴是公校老師, 這段時間在職場上, 包含平常敬重的教學顧問教授們以及交情還不錯的同儕們的片面偏頗言論一概反對多元性別教育, 我們,非常憤怒但卻無法多說什麼!
一定要多做些什麼,在成長過程受的傷進了職場還要再被這樣侮辱! 至少在接下來的一代不應該再繼續suffer....

haffenc 提到...

Bette Porter 在 L-Word 中曾告訴她父親,
"i wll stand proud before him (God), and tell him, i am your creature"

catlover 提到...

搞不懂這些人總喜歡拿美國做標準,誰不知美國是清教徒起家,滿嘴自由其實保守又很排外。沒有同性戀就可以維護家庭價值嗎? 那小三怎來的? 這些人假借宗教名義實際是滿腦子腐敗想法。

以前說搖滾樂毒害人心,現在崇拜場合多的是用搖滾樂寫的崇拜歌曲。我總認為耶穌在當時就是個革命份子,對抗的就是這種守舊思維的人。

抱歉寫太多~

Orange 提到...

「耶穌是革命份子」, 說得真好。

我尊重個人的宗教信仰,但很難接受教會組織。許多神職人員總是帶著權威和壓迫感,即使他們是面露微笑。我以前參加團契,第一個難題便是服從。我沒有辦法放棄思考。

Yiling 提到...

可否推薦這一篇到plurk or facebook?

Orange 提到...

歡迎引用啊。
PS:最近我們公司好像換了網路控管系統,在辦公室上不了自己的部落格,也沒辦法回覆留言。

takeru 提到...

多元性別教育應該從小學起
不過我比較在意的是,老師怎樣教也是一個問題。
以自身經驗來說,我有些老師超恐同的= =
另外,在某些有同志議題的科目上,資料來源居然是某偏激宗教團體...
上課時還出現了「同性戀應否合法化」的問題討論...
真的讓我很無言+擔心...
(不過我是HK人,不曉得TW會不會好一點=))

Orange 提到...

Blogger最近幾天出問題,我沒辦法上來留言或發文。

對Yiling遲來的回覆:是的,歡迎引用本文!我還會再加點資料。

沒錯,性平教育的關鍵是老師,這次被斷章取義的教材是給老師的教師手冊,而不是給學生的讀本。我們不敢說現在大部份的老師真能持平教學,但這是普世價值,未來能接受思潮的老師一定會增加。然而現在不推動,我們怎麼會有起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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