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6

半年寫作研究,看透保守教派嘴臉

從讀者、觀眾到意外的ex-gay專題研究

我永遠不會忘記虔信基督教的前女友有次對我說,她擔心將來沒辦法在天堂看到我。她沒說出口的是,同志會下地獄。真的嗎,和殺人犯一起下地獄?



2018年初發現三部女女主題影片改編自小說:DisobedienceThe Miseducation Of Cameron PostTell It To The Bees。估計要等待好幾個月電影才會在台灣上映,我乾脆先把英文原著讀完。


我最欣賞的作品是Emily M. Danforth於2012年出版The Miseducation Of Cameron Post。最初喜歡的原因,當然不是為了性傾向矯正主題。

主角卡麥蓉愛看電影,小說前半部她提到很多80-90年代影視和明星,有些是女同經典之作,有些是通俗文化裡的弦外之音,這些時代印記不只是美國女同次文化,我在台灣也涉獵不少,親眼見證,像是拉子族群共同記憶,于我心有戚戚焉。彷彿在小說裡他鄉遇故知,簡直就是我寫作《拉子時代》第一部的平行世界。

我想要介紹The Miseducation Of Cameron Post出現的影視作品,這是我寫本書的第一個動機。將來有人搭配原著,可以對那個時代多一分了解,單獨來看應該也非常有趣。

小說後半,她被送到荒郊野外的寄宿學校接受性傾向矯正。繼《But I’m a Cheerleader戀戀模範生》之後,這是美國第二部以conversion therapy(性傾向扭轉治療)為主題的影片。我很好奇為什麼90年代美國還有人會想要治療同性戀?我開始搜尋網路資訊,接著就買書、上圖書館,一發不可收拾。

在古早社會,只要不同於主流統統視為異端。同性戀自古以來一直是罪惡、罪犯或精神病的代名詞。

西元前1075年中亞的亞述帝國法典,對於有同性性行為的士兵進行閹割懲罰。西元390年信奉基督教的羅馬皇帝君士坦到一世公開焚燒同性戀。1179年羅馬天主教會第三次拉特朗大公會議正式以逐出教會(Excommunicatio)嚴厲懲罰肛交,禁絕犯錯者獲得教會救贖。1533年英國成立Buggery Act將同性性行為處以絞刑,1861年才改為無期徒刑⋯⋯

1967年英格蘭和威爾斯通過Sexual Offences Act平反同性戀無罪,1980年蘇格蘭的Criminal Justice Act,1982年北愛爾蘭的Homosexual Offences Order終於完全甩掉不合時宜的舊法。美國直到2003年才由聯邦最高法院判定成年人合意同性性行為無罪。

現代民智未開的地區可能仍使用宗教祈禱甚至巫毒儀式處理同性戀。駭人聽聞的是2018年的美國,仍然有神父企圖用驅魔儀式改變性傾向。

Conversion therapy有時稱為Reparative therapy,醫界稱為Sexual orientation change efforts(簡稱SOCE)泛指企圖改變性傾向的所有治療方法。為了變化文字,我有時以「脫同」或「性傾向矯正」表示。

我看了不少書籍和研究報告,原來性傾向扭轉治療在美國有一大段可恥可惡的歷史,我非常訝異台灣對這個題目相當陌生,網路上的中文訊息都很片段破碎。我覺得它是反同陣營的最大邪惡。反同婚、反同志收養、反性平教育⋯⋯相形之下溫和多了。性傾向扭轉治療則是否認同性戀的存在,主動傷害的手段。

它不是表面上的醫療議題,骨子裡是意識形態偏見。這樣的傷害不是過去式,仍然是現在進行式。不只在美國發生,也在台灣和世界各地出現。

小說後半部啟動我的研究狂熱,但有關性傾向扭轉治療可以講的東西實在太多了。我決定從小說裡的線索來發展。

原著偏重於青少年成長歷程,其實沒有多談性傾向扭轉治療產業的共犯結構。書中提到三個ex-gay代表性組織,它們在小說裡是這樣出現:

第一個組織是Love In Action。


原著第16章,矯正中心讓學員回家過聖誕節。卡麥蓉回家必須要完成一份家庭作業:研讀牧師John Smid(約翰·史密)文章:Exploring the Homosexual Myth。小說點到為止。

約翰·史密何許人也?他在Love In Action工作22年(1986-2008),它成立於1973年,是美國教會第一個針對ex-gay成立的事工,透過宗教方法矯正性傾向的始作俑者。約翰·史密雖不是Love In Action創辦人,但是他掌權最久毀人無數,夜路走多了,還被倖存者寫入回憶錄,改編成2018年電影《Boy Erased》。電影劇本改掉角色真實姓名,但是回憶錄直接指名道姓就是約翰·史密所作所為。
註:原著中譯本《被消除的男孩》才剛在台灣發行,我有點心裡彆扭,為什麼年初在日舞影展得獎原著The Miseducation Of Cameron Post就沒有中譯本?

第二個組織是Exodus International(走出埃及國際組織)。


電影有一幕是馬克和卡麥蓉一起準備郵寄矯正中心的宣傳摺頁,這些宣傳SOP都由「走出埃及」傳授。原著解釋走出埃及國際組織不只提供各個矯正中心錄影帶、訓練資料,還提供教友聯絡名單,讓矯正中心可以向他們聯絡募款。

「走出埃及」前身如同Love In Action只是個別運作的ex-gay事工。但是1976年他們把當時四散各地的類似組織集合起來成立同盟,接著野心更大,編製教戰守則SOP,複製出一大堆矯正中心,像是連鎖企業推廣到美國各州和世界各地(包括台灣),宣揚保守教派主張。

事實上,原著和電影描述馬克自殘,原始故事就是發生在「走出埃及」。

Michael Bussee(麥克·巴斯)是「走出埃及」創辦人之一,1979年巴斯出櫃退出「走出埃及」,此後致力於反對性傾向扭轉治療。日後他常常講述朋友馬克加入「走出埃及」想要脫離同志生活,因為實在做不到,痛苦到自殘。馬克的故事一直讓巴斯耿耿於懷。我認為Emily M. Danforth將馬克自殘寫入小說,也是為了留存最初的傷痕歷史。

第三個組織是NARTH(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 Therapy of Homosexuality,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全國協會)。


原著第19章,馬克自殘後,卡麥蓉對性傾向矯正從半信半疑轉為信任破滅。卡麥蓉心裡暗批莉蒂亞在課程中一邊引述聖經,另一邊引述NARTH提供的心理學偽科學,將兩者隨意攪和使用,根本沒有正規可循。

性傾向扭轉治療能存續至今,1992年成立的NARTH扮演重要角色,它是反同陣營科技情報中心,讓ex-gay事工,除了有宗教的公益外衣,也有科學的精美包裝,因應現代社會的話術。最讓人心寒的是它利用親子問題,協助整個脫同產業積極開發未成年人市場。

我看完這三個脫同組織資料,內心有兩個大問號:

  • 1973年同性戀已經不是精神疾病,為什麼到現在仍有人企圖治療性傾向?
  • 宗教罪孽何其多,為什麼教會特別關注同性戀議題?


我把同性戀和精神病學之間的歷史糾葛整理出來。有良知的學術界不斷肯定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然而少數無良醫生先後搭上(1)恐同的政治勢力、(2)一知半解的大眾媒體、(3)極端保守的教會團體,讓大部份美國人民長期誤認同性戀必須被醫治/能被醫治。

再往核心探討,教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才是所有問題的根源。教會多少個世紀以來長期干涉俗世生活大小事,現在管不動教徒的婚外性關係、性愛方式和避孕法,也管不住自家神職人員成千上萬個性侵未成年人的醜聞。為什麼他們特別投入資源反對同志,是想轉移自己力有未逮之處?

註:撰寫「教會為何特別觀注同性戀罪孽?」過程讓我大開眼界,反同其實是保守教會意外發現能獲得錢與權的好藉口。

我開始讀宗教歷史和教會發展,不只看自由派的說法,也看香港保守教派的著作。從歷史發展來看,我對於保守教派的態度,其實感到很無奈。他們自有一套由上至下的體制內思維,非教徒很難與其進行對話,長期對抗幾乎無法避免。只能寄望新生代有新看法,牧師和信眾慢慢新陳代謝,可以融入日益多元化的社會。

最後,我很好奇社會還有那些積極方法解決性傾向扭轉治療。


國外已經從法治面管制不當治療行為,雖然各地立法人員都遭遇阻撓,不過相信終有一天社會大眾能在人權和宗教自由之間找到妥協平衡點。

2018年是很特別的一年,剛好有兩部性傾向扭轉治療主題的電影上映。值得我們非教徒注意,這個問題並不遙遠,也不限於教會家庭。只要保守教派沒有放下堅硬固執的偏見,性傾向矯正的傷害就會不斷發生在同志社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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